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如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
序号 | 招聘岗位 | 年龄要求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具体条件 |
1 | 心理治疗师 |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应用心理学(理学学位) | 有初级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
2 | 物理诊疗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康复物理治疗/精神医学/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应用心理/运动医学 | / | |
3 | 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专业不限 | 特聘研究员:博士后出站工作满2年;应达到国内高水平大学研究员相当的学术水平。 特聘副研究员:应达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副研究员相当的学术水平。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诚聘英才-空缺岗位”栏更新。
2.报名方式: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hz7hospital.com/),在首页“诚聘英才”—“人才储备系统”中,手机注册个人帐号登陆后,点击“申报岗位”—找到相应岗位后点击“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前请按规定随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资格审核。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审核: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单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审查未过通过的,及时告知应聘者未通过的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补齐后予以审查。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进行。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1-2号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3号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时需加测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85126527;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126510。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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