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
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环保、生物、化学、法律等相近专业以及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体检费用自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照来宾市兴宾区统一规定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增加50元,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lbsxbqhbj@163.com邮箱。报名时间为
(二)面试:我局根据聘用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并于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四栋2楼,联系电话:0772—4773030。
附件: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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