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报名时上传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不再单独进行线下审核)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方法:登录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报考A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报考B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报考C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报考D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在镇街工作的,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镇街开具;在村(社区)工作的,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镇街和村(社区)联合开具]。
报考E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从事网格员工作证明[临沂高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和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党委、镇街党(工)委联合开具]。高新籍退役军人,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F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缴纳社保证明。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聘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具体笔试时间在网站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该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公布。
4、本简章由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临沂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118098、7118826
监督电话:0539—7958553
咨询时间:8:30-12:00,13:30-17:00
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临沂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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