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扫码获取附件1-5(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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