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促进我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竞争性公开选拔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级管理人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1.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级管理人员正职3名,分别为长平乡石溪学校书记、校长,杨岐乡清溪学校书记、校长,栗江幼儿园园长。
2.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级管理人员副职7名,分别为栗江小学副校长、金山镇黎塘学校副校长、金山镇白鹤中学副校长、长平乡中心小学副校长、长平乡石溪学校副校长、赤山镇枫桥学校副校长、东源乡小枧学校副校长。
二、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事业编制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副职岗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2006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正职岗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上栗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2006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性公开选拔: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调任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18日在上栗发布公告竞争性公开选拔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级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二)报名及组织推荐。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1日09:00-17:3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填写《上栗县竞争性公开选拔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级管理人员推荐报名表》(附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彩色1寸正面照片2张;3.推荐报名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8月22日—8月24日,县委教育工委将报名人员名单报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征求意见,确定参考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四)组织考试。通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地点为上栗中学胜利校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为8月25日,笔试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3,需经县委教育工委班子会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为8月28日,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确定拟任人选。
(五)组织考察。面试之后,8月29日对拟任人选,按1:1比例组织考察。
(六)任职公示。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予以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任职审批。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审批任职。如有影响任职情形,取消拟任人选资格。
(八)任职备案。县委教育工委决定后办理任职手续。报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全程监督。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取消考试资格并予通报。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661331
监督电话:3864611
附表:上栗县竞争性公开选拔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级管理人员推荐报名表
中共上栗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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