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省范围内(涪城区除外)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四川省范围内各级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20名。其中:公务员12名;参照管理人员8名。考调岗位为一级科员。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报考人员应具备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不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考调岗位条件等情况,详见《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考调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5日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参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7月7日至7月8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截止报名结束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至2:1,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7月中下旬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布。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开考比例降为2:1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按2:1把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全体考生的笔试平均成绩。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②准备本人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待资格复审合格后贴在《面试通知书》上;③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前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相关证明资料备查;未下载的,现场打开学信网验证;⑤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⑥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3.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考察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调人员名额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2.考察工作由涪城区委组织部统筹,各考调单位负责具体开展,组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涪城区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通过后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涪城区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调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调查线索。
2.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由报考者负责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档案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3.档案专项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考调人员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经原单位同意后,可先借用到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涪城区委组织部不负责协调考生的调动事宜。
(九)考调纪律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2227343),各岗位具体条件由各考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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