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系成都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热爱民生服务事业。
2.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日期在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情况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2.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通过小程序完成个人信息填报。
(1)招聘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报名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招聘微信小程序链接:
https://zk.cdtfhr.com/h5/transfer?id=1825410261595844610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或未能在报名时间内完整上传所需资料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者将参加线上视频答题,具体时间另行短信通知。根据资格初审和视频答题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0:1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为准。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若低于3:1将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1.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入场,准考证由应聘者根据招聘微信小程序提示,自行打印。
2.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考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6:1的比例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需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照要求上传至招聘微信小程序,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于现场出示微信小程序上《面试准考证》签到入场。
2.面试方式:综合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70分,总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时长为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岗位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计算时间截至
咨询电话:028-8976700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附件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岗位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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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4-08/19/content_5b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