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的同类性质的青川县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事业单位相应聘任身份,不具有考调相应岗位身份的,须满足转岗竞聘考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3.符合本公告相应考调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
《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者须符合有关试用期及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乡镇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材料: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一份,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网上下载并准确填写《青川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2份,报名时须一并提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5.资格审查: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未形成岗位竞争的,可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调动。
(三)考察
考察工作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考调单位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考调对象现任岗位层次高于考调岗位对应岗位层次的,按考调岗位对应岗位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考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考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考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对考调人员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考调岗位、考调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事宜,请向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6177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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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nqc.gov.cn/New/Detail/20240820165909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