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2024年8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简章

共计1个岗位,招 1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8-23
  • 截止日期:2024-08-28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

范围

所学专

业要求

其他

要求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

检验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88822及以后出生)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822-2024828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姜山分院(鄞州区第三医院)6号楼二楼人力资源部6210室(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南路18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现场提交。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联系方式:姜老师0574-88094563(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按照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四、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根据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编外用工实际情况确定。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8094563

附件1: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

202482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z2y.com/art/2024/8/22/art_2947_637526.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高才医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xrcjob)。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247884325 ,进微信群请加:gzgxrcw0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高校人才网
百万硕博人的择业平台
高校直招
5000+单位官方入驻
简历直投
30W+职位一键投递
{{applyDialogData.systemTips}}
{{applyDialogData.resumeTips}}
+ 上传
+ 上传文件
立即续费
{{successContentUp}}
{{successContentDown}}
我知道了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职位投递成功!
微信扫码关注【高校人才网服务号】

求职效率翻倍

实时接收投递反馈
精彩活动抢先知晓
为你推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