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漳州高速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要集中封闭管理、夜间轮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及色觉异常等,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从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中被辞退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递补和调剂择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条件,到相应的现场报名点报名。请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考生可就近选择以下任一报名点报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报名时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漳州高速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时现场填写,请携带近期白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1寸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5)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的,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勤务辅警岗位需要提供);
(7)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审核完,上述材料复印件需提交,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即返还。
(二)考试
考试项目依次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组织,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人民警察法、交管基础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卷面总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注意事项: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符合面试条件报考者人数即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应聘辅警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
注意:1.“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有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下一名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3)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纹身视为不合格。
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由漳州高速交警支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长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等)。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漳州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
4.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5.未尽事宜以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解释为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漳州高速公路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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