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育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教师队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试行)>》(富办通[2021]45号)文件精神,面向全国引进高中教师10人,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昆明市富民县简介
富民县地处滇中,位于昆明市西北部,距昆明市主城区仅
富民县辖5镇2街道(罗免镇、赤鹫镇、东村镇、款庄镇、散旦镇永定街道、大营街道),共75个村(居)委会,497个自然村,全县国土面积99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65万人。
一、引进原则
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精准高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高中教师10人(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引进下列四类人员:
A类:正高职称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B类:省级名师、名匠、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省级学科带头、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C类:州(市)级名师、名匠、各校(园)长、名班主任、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州(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D类: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国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工作县(区)教学成绩优越的高中教师(所教学科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同学科中每年排名前三)。
(二)引进的条件
1.需是基础教育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3.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未受政纪处分,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6.A类人才需50周岁以下,B、C、D类人才需45周岁以下;
7.A、B、C类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引进公告(3月下旬)
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3月下旬-4月中旬)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fmxjyjrsk@163.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71—68811053,13085397099。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富民县教体系统2022年才引进报名表》1份(附件2);
(2)引进层次证明材料(A、B、C、D四类)。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排名情况,需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国家省市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富民县教体系统2022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4)等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按附件3整理打包。
(三)资格初审(4月中下旬)
依据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初审。
(四)面试(4月下旬)
1.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提出面试意向,视疫情情况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遴选。
2.A类、B类、C类高中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依据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量化评分。面谈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谈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谈者的面谈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谈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D类高中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说课+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依据专业素养、学科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个人素质综合量化评分。说课时间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试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3.面试成绩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ynkszp.com)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在以上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4.确定初步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再根据同类报名人员面试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初步人选。
(五)资格复审及政审(5月上旬)
1.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和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联动相关部门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是否有违法乱纪和受处分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4.资格复审及政审通过人员列为体检人员。不通过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5月下旬)
1.体检人员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5月下旬)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严格考察,成立由组织、人社、调入单位组成的考察组,通过核查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对拟引进人员身份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初步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步引进资格。
(八)确定引进人员(6月上旬)
初步引进人员经富民县教体系统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引进人员。
(九)公示聘用(6月中旬)
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kmfm.gov.cn)、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ynkszp.com)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
凡引进的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按照在职在编事业同等级别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教师执行,同时,实行人才引进安家费、购房或租房补助等制度。
(一)安家费
1.符合A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100000元安家费;
2.符合B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80000元安家费;
3.符合C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60000元安家费;
4.符合D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40000元安家费;
引进的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后发放安家费的50%,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剩余的50%。
(二)购房或租房补助
1.符合A类人才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助;
2.符合B类人才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8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800元/月租房补助;
3.符合C类人才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6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600元/月租房补助;
4.符合D类人才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5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500元/月租房补助。
购房或租房补助根据引进人才引入后在富民的实际租住情况由县教体局核实发放,二者择其一。引进的人才按年度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购房或租房补助发放期限5年。
(三)家属随调随迁
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到富民县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性质工作岗位;配偶无工作的,积极推荐就业;户口随迁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子女就学待遇
被引进人才的子女需转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的,由领导小组优先安排。
(五)就医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在我县公办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
(六)免费停车
引进人才在我县公共区域收费停车位停车的,可享受免费停车待遇。
六、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二)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方可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三)引进的人才若服务期限未满而中途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本县者,依法清退安家费和购房或租房补助,并按合同约定办理辞退手续。
(四)由用人单位负责按年度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当年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人才引进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人才引进待遇。
1.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引进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5.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6.其他应予取消人才引进资格的情况。
(六)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富民县委组织部:0871—68817168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2
附件:
附件1:富民县教体系统2022年高中教师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富民县教体系统2022年人才引进资格审核材料清单.xls
附件4:富民县教体系统2022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x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http://jtj.km.gov.cn/c/2022-04-06/43340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