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8月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RC2024082601ZP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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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8-27
  • 截止日期:2024-09-15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网上系统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人才集团)成立于20236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经宁波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人才集团立足宁波,融入国家人才战略布局,以服务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为总方向,以资本运作与数字赋能为引擎,聚力打造全球高端人才引聚的市场化支撑平台、全方位人才资本开发的专业化运营平台、全生命周期人才服务的数字化创新平台三大平台建设,成为覆盖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的人才解决整体方案供应商,为宁波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是宁波人才发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始终坚持推动一流城市与一流人才双向成就的服务理念,努力抢抓新时代人才工作发展机遇,布局人才招引、人才考试评价、人才科创服务、人才综合服务等四大业务板块,倾力打造一流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以高水平的人才服务助力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因集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48;

(四)毕业于985211双一流高校、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计划人数

任职要求

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5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人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命题、人才招聘、高端猎头、人才评审、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3、熟悉并掌握各类人才服务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战略和业务规划能力,较强的资源统筹、企业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丰富的市场化业务开拓经验;

4、符合以下任职经历条件之一:

①具有2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任职经历;

②具有国有企业、机关单位同层次岗位(相当于副处及以上)任职经历;

③具有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下一层次岗位(相当于正科)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大中型、头部人力资源机构中高层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493-2024915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9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3、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初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将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情况,择优采用面谈或笔试形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报名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少于所报名职数13比例的,将不安排初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5、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复试成绩并列,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6、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7、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582412

受理时间:9:30-11:3014:30-16:30(工作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zw.ningbo.gov.cn/art/2024/8/26/art_1229116730_4425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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