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资兴市委宣传部(湖南省)2024年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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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同意,中共资兴市委宣传部拟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资兴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品德端正,职业素养好,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3.40周岁以下(198381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不满三年按实际年度计算);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826--926(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资兴市委办公楼404室,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电话:3322431)。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②《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③《中共资兴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④两张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4.报名结束后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相应选调计划数。

6.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如有放弃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另行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市委宣传部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转任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要求报考,服从选调工作统一组织和安排;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登记通讯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市委宣传部。

3.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计划空缺,按照公开遴选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职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转任。

4.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五、组织领导

1.公开选调工作在市委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工作。

3.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资兴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资兴市委宣传部

202482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ixing.gov.cn/zwgk/zwdt/tzgg/content_3778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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