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昌县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类别及名称 |
招聘岗位数 |
岗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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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学历(学位) |
年龄 |
职称(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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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园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
1 |
法律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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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期3年 |
县新就业群体综合党委或者乡镇(社区、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
1 |
中文类、新闻类、计算机类、艺术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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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期3年,限男性 |
县新就业群体综合党委或者乡镇(社区、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
1 |
中文类、新闻类、计算机类、艺术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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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期3年,限女性 |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具体情况如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条件:(1)具有广昌辖区内户籍的或配偶为广昌县户籍(广昌县户籍是指为广昌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广昌县户籍,落户时间在
2.学历条件: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毕业证时间在
3.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2)。
4.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运事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
3.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该岗位工作;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基本符合公务员相关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员籍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广昌县工人文化宫302室,联系人:黄先生0794-3622532,15070472575。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广昌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4)本人非广昌县户籍,但配偶为广昌县户籍,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1份;
以上证件的取得时间需为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含身份证号码、姓名)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委托人要带好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
2.笔试开考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果达不到1:5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核减对应招聘计划人数。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组织现有面试对象参加面试。若面试只有一人的,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含)以上才可入闱体检名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治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月。
2.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医保、社保等。
具体按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规定签订协议。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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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xgc.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