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
(二)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党政纪处理记录。
(三)中共党员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文字写作特长或有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主要岗位职责
协助后勤服务工作,辅助参与档案管理、文字编辑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区委编办应聘(编外)人员登记表》,在截止日期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登记表》、毕业证书、党员证或党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到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5楼1522室现场报名。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侧重于考察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天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4.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6098677。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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