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勤务辅警8名(男性6名,女性2名)、文职辅警1名(驾驶员岗位,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色盲色弱,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精神病史;
(二)专业条件
驾驶员岗位辅警要求具有C1及以上驾照,3年以上驾驶经验,无较大安全事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招聘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广元市公安局1号楼412室,咨询电话:0839-5600061。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广元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仅供现场审核,交复印件1套),特殊技能者可同时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敬业奉献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
文职(驾驶员)岗位辅警开展专业测试,测试结果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届时通知。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组
六、体检
(一)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视力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他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一是政治考察,由应聘者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二是信用考察。由应聘者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公安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成绩有效期
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有效期保留至本单位下次启动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成绩有效期间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按成绩高低和体能测试情况,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岗前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存公积金。薪酬待遇比照相同岗位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详情可到报名处咨询。
广元市公安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aj.cngy.gov.cn/info/1089/105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