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年团委职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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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8-29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站内投递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重庆,在合川区和铜梁区建有3个校区。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基地)”,是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学校基层党组织多次获“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拥有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样板支部1个,重庆市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1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2个。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产教融合、服务地方、形成特色”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以大数据智能化为特色的“新工科”,着力打造以跨境商贸与跨文化传播为特色的“新文科”,着力培养“高素质涉外人才”和“高技能数字人才”。目前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6万多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团委职员岗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团委职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3.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4.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三、岗位职责

1.负责B校区共青团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做好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4.对接学校校园文化委员会,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5.对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协助开展各项活动;

6.负责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工作,负责“青马学员说”精品团课视频打造,学校青马讲师团的选拔聘用工作;

7.负责“乡村好青年”行动计划,开展青年返乡创业“燕归巢”工程活动;

8.负责服务地方、联络地方等工作;

9.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资格条件

1.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性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擅长公文写作、信息宣传、工作案例撰写;

5.有文娱、体育方面特长,有学生干部经验者优先考虑;

6.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有相关校内外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敬业奉献精神。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团委-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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