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沙溪镇农业农村局合同制人员1名;
2.沙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人员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沙溪镇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
(1)报考农业农村局岗位的应聘人员到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七楼705室报名(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
(2)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应聘人员到中山市沙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4室报名。(沙溪镇宝珠东路1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沙溪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资格证、执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本人邮箱查收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面试
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根据综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沙溪镇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
(三)体检
应聘人员经面试确定为体检人选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沙溪镇人民政府合同制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有关项目进行。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沙溪镇政府网站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
考生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附件1:
沙溪镇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
报考岗位 |
聘用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沙溪镇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
1 |
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2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或建筑设计相关工作经历。 |
2 |
沙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师 |
2 |
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相关类别,须具有中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 |
3 |
沙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 |
1 |
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gov.cn/shxz/gggs/content/post_2436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