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投集团”)下属子公司宁海国益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面试和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具体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要求的人员(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招聘具体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宁海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具体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到2022年6月。
3.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四、招聘计划
2022年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五、报考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持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宁海县新桥路101号)5楼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聘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证件不全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料未如实提供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93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分时,按面试总评分(所有评委评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和面试总评分都相同时,按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确定。
面试成绩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到期后经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考评,如果未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降职或辞退。
(六)递补规定
1.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六、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和面试,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办[2007]32号)执行。
(五)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反映。
(六)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无关,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防疫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考试当天,所有考生经扫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体温正常、规范佩戴口罩、持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
(五)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八、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0574-5586839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0574-55868382,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4-65107023。
附件:
1.2022年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名表
3.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2/6/30/art_1229196386_59067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