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市直属国有企业,成立于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法务岗1名
主要职责:
1.负责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起草、修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起草、修改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和法律意见书;
2.负责为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法律事务;
3.负责公司合同审核和管理工作,审查公司签署的各类合同,监督、协调合同履行情况,指导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配合解决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问题;
4.对接外部法律顾问,衔接法律事务的沟通;
5.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培训;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一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优先,法学相关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4.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法务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修改、起草各类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5.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劳动法、经济法、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6.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谈判能力、判断力及抗压能力。
7.“双一流”高校毕业,硕士以上学历(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认证),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等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渠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对应邮箱。报送邮箱:cs-wl@vip.163.com
2.报名要求:
(1)邮件应包含《报名登记表》(附件),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2)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截止时间:
4.咨询电话:0512-5298639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综合测评方法,视具体岗位实际,通过笔试或(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箱等方式通知考试及后续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电话、邮件提示。在招聘过程中,由于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同放弃应聘。
六、体检、政审(考察)与录用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体检合格(费用自理)且政审(考察)通过,正式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若本批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出现缺额时,通过其它岗位考试但未进入政审(考察)的应聘人员,如果符合缺员岗位的录用条件且本人服从调剂,可以调剂到缺员岗位。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招录计划增减或人选递补。为确保招聘质量,考试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线,或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薪酬待遇
按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执行,员工享受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可以享受专业培训、成熟的职业发展通道等企业福利。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政审(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2986361。
九、本简章由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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