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诚聘1名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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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9-02
  • 截止日期:2024-09-15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网上系统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48;

(四)毕业于985211、“双一流”高校、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具备5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人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命题、人才招聘、高端猎头、人才评审、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3、熟悉并掌握各类人才服务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战略和业务规划能力,较强的资源统筹、企业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丰富的市场化业务开拓经验;4、符合以下任职经历条件之一:①具有2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任职经历;②具有国有企业、机关单位同层次岗位(相当于副处及以上)任职经历;③具有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下一层次岗位(相当于正科)岗位任职经历;5、具有大中型、头部人力资源机构中高层管理经验者优先。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5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人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命题、人才招聘、高端猎头、人才评审、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3、熟悉并掌握各类人才服务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战略和业务规划能力,较强的资源统筹、企业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丰富的市场化业务开拓经验;

4、符合以下任职经历条件之一:

①具有2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任职经历;

②具有国有企业、机关单位同层次岗位(相当于副处及以上)任职经历;

③具有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下一层次岗位(相当于正科)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大中型、头部人力资源机构中高层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493-2024915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9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3、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初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将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情况,择优采用面谈或笔试形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报名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少于所报名职数13比例的,将不安排初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5、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复试成绩并列,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6、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7、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582412

受理时间:9:30-11:3014:30-16:30(工作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7kCVvnAWaBZ8IUJjjzu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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