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推动我省医学教育和健康医疗事业发展,研究筹建了福州大学医学院,将福建省立医院成建制划转福州大学,全力支持福州大学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医学院。福州大学医学院坚持“医教融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办学定位,学校现有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与医药3个医学相关硕士点,另有制药工程和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与福建医科大学共建)3个医学相关本科专业。目前获批省级以上医学相关科研平台10个,其中国家部委批准建设2个。近年来,获批国家部委立项与医学相关科研项目30项,其中国家级重点项目8项。因工作需要,2024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拥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3.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
5.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1 |
人体解剖学教学科研岗位 |
3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本科需取得医学学位(包括:基础医学,代码:1001、临床医学,代码:10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代码:1004),博士期间研究方向需跟医药相关。 |
2 |
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科研岗位 |
2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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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学免疫学教学科研岗位 |
2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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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病原微生物教学科研岗位 |
2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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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病理生理学教学科研岗位 |
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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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学心理学教学科研岗位 |
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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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学精神病学教学科研岗位 |
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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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传染病学、医学寄生虫学教学科研岗位 |
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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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学教学科研岗位 |
2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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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医学统计学、生物信息学等教学科研岗位 |
2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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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至少能胜任一门药学核心课程,如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等教学科研岗位 |
3 |
药学类 |
本科需药学类(专业代码1007)专业毕业,博士期间研究方向需跟医药相关。 |
备注:应聘者持有临床医师资格证(有效期内),在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前提条件下,可双聘到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从事附属省立医院临床和研究工作,其在附属省立医院工作绩效依据医院有关待遇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公布之日起至
2.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文件命名:姓名+专业+意向岗位)发送至邮箱fzdxyxyly@fzu.edu.cn,并抄送一份到人事处邮箱rszp@fzu.edu.cn。
(1)《2024年福州大学医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下载填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本科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近5年或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授权专利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填写在《2024年福州大学医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的其他成果的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博士后需提供出站证明。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考核和体检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和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fzu.edu.cn/)等网站公开发布。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学校给予安家补贴25万元起,符合相关人才项目的,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
3.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过渡期三年),配套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4.省(境)外博士除了享受上述待遇外,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同时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人员,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类给予安家补助。
八、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电话:15750804892,刘老师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山北行政楼西315
福州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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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gccrczpfa/202408/t20240830_65090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