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政综合岗1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限长兴县户籍或长兴籍生源。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党建办320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请在报名期内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是长兴生源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相关技术职称证书可一并提供。
联系电话:1876837099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后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满15人,则直接进入面试,不再笔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因自愿放弃面试、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录用,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布,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768370992。
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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