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B类教辅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本硕任一学段专业为:临床医学A1002;中医学A1005;中西医结合A1006;临床医学类B1003;中医学类B1008;中西医结合B1009。(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4年版)》填写)
3.执业范围:内科、全科、中医。
4.具有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
5.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6.应往届不限,非应届毕业生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
7.同等条件下,具有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三)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受聘岗位为B类教辅岗位(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B类岗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修订)》(广东二师[2022]145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兑现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学校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B类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校医岗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一份毕业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以及本人手写签名的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载明“本人承诺于
4.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1)国(境)内毕业生
国内毕业生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4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4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选择专业目录中主要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主干课程)基本一致的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学习成绩单和一份个人专业相近的论证说明。
6.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于规定时间进行。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考试成绩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主评委成绩仍相同时,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成绩达到招聘要求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招聘岗位可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不通过的,不作为体检人选,该岗位不执行递补。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不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的人员,视同考生个人放弃体检资格和拟聘资格,该岗位不执行递补。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八、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
十一、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文件要求。
5.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6.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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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gdei.edu.cn/rsc/2024/090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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