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贵港市办事处(以下简称贵港市办事处)工作人员主要是负责职工的参保审核和补助审核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办事处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协作,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四)同等条件下,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298号贵港市总工会5楼518办公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贵港市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交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资格及条件的通知笔试。
四、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贵港市办事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后按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生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贵港市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贵港市办事处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总工会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按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贵港市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0775-4215876。
附件: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贵港市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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