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澄迈乡村建设,在推进乡村振兴伟大事业进程当中建功立业,我县决定公开招聘第六批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其中,乡村振兴指导员42名、党建指导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岗在编人员;
(7)仍在岗的乡村振兴指导员、社区工作者、党建指导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职位、招考名额、报考条件等招聘信息可在“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以及所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详见职位表)。
以上佐证材料均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
(三)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工作常识和基层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排名情况将在“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报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所得(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将在“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形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方法确定:①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②综合成绩末位同分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或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的,从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报考人员里,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费前往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完成个人体检,体检医院须在考生体检结果上明确给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体检结论并盖章。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结果未按时反馈的、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招聘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等情况,按照有关程序,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党建”微信公众号、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事考试网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一)签订合同。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与所在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综合表现情况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二)薪酬待遇。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待遇包含“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绩效奖金”。
基本工资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住房补贴每人每月800元,若本人条件符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琼办发[2018]41号)有关要求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结合个人意愿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有关部门将按有关程序予以办理。
绩效奖金须在岗工作满1个年度(12个月)后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发放绩效奖金2.4万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发放绩效奖金1.2万元,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不发放绩效奖金。
(三)创业扶持。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在岗服务期限内,如自主创新创业,创办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创业项目,可依规享受我县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四)强化培训。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范围。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中共澄迈县纪委、澄迈县监察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98-67622239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98-6861655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澄迈县2024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指导员)招聘职位表.xls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notice/?doc_id=14783&EXAMID=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