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辰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辰溪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辰溪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辰溪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实行回避制度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34个,招聘计划79名(其中:全额事业2名,差额事业7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约定最低岗位工作服务期5年。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要求见《辰溪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学历、年龄等要求。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见《辰溪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开始之日,即1991年7月11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和1981年7月1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
3、不得报考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招聘简章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辰溪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招聘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均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的招聘动态,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地点及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辰溪县辰阳镇八一路辰溪县卫生健康局6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5)携带填报完整的《湖南省辰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6)《辰溪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各1份。
3、考生须诚信报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于体检前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辰溪县卫生健康局(401室)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否则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进入考察、聘用环节的考生不能参加考察、聘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三)、考试
1、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笔试时间为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职位招聘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名单。
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时间定为
3、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即考试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取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2号)规定执行。根据《辰溪县禁毒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的通知》(辰禁毒委发【2019】5号)文件要求,将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纳入本次招聘体检内容。
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对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面试等阶段性工作分步予以公示。每完成一项,即将结果在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公示地点为辰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信息公布栏。
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进入所报岗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项
1.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报名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省外人员和行程码“带*”的相关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
3.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面的其它未尽事宜,由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投诉电话:
辰溪县卫生健康局0745-5257661。
辰溪县纪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745-5225648
附件3:辰溪县2022年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辰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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