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员、综合文秘、消防专干、消防辅助执法员、一线辅助执法员及辅助文员若干名,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相关学历的毕业人员。报考者均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A类岗位(安全员):
1.负责辖区内巡查、宣传等其他综合性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B类岗位(综合文秘1):
1.负责办公室事务性工作处理、文字材料撰写、数据分析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文法律专业优先。
C类岗位(综合文秘2):
1.负责办公室事务性工作处理、文字材料撰写、数据分析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D类岗位(消防专干):
1.指导行政执法所需的法律文书和行政处罚适用的法条及裁量标准;
2.配合部门完善消防安全执法文书及台账;
3.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整治,协调处理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协助消防主体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综合应急演练;
5.对管辖范围消防责任主体消防工作给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6.其他消防安全执法相关事项。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有3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从业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或原消防部队5年以上有消防执法工作经验的转业干部。
E类岗位(消防辅助执法员):
1.负责辖区内消防巡查、宣传等其他综合性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F类岗位(一线辅助执法员):
1.负责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巡查及整治工作,负责日常执法拍照取证、巡查记录、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C1类驾驶证。
G类岗位(辅助文员):
1.负责劳动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有劳动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以上所有岗位均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其中消防专干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5.心理素质较好,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6.工作认真负责、细心,有较好的应急处置能力,吃苦耐劳(有紧急情况需加班)。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或曾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及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8.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招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笔试;
3.面试;
4.体检及考察;
5.递补;
6.公示及聘用。
三、报名材料清单
1、电子报名表(见附件1);
2、一寸电子彩照一张;
3、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面试当日验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境外学历需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5、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验原件);
6、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明等扫描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电子扫描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可在面试通过后提交)。
8、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见附件2)
9、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00至2024年9月8日18:00。
3.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tUu7HDo.aspx#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进入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二)笔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与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具体形式及地点等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确定人选及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选择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所有成绩均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加试确定名次。
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深圳市内具有资质的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确把忠诚党和人民、具有坚定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聘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招聘公告相抵触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在本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不接受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所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招聘岗位对应的职级和学历等确定。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给予工会福利,定期安排体检,提供单位食堂。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或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以先到时间为准。凡选同意纳入的,将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环节但未被聘用时进入“备选库”。当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无需再次笔试。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可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试考察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报考人员,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将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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