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担的“玉林特色中药材(香料)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及应用研发”科研任务及《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61号)的要求,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该项目的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围绕项目研究任务,辅助开展科研相关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建康,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能适应岗位要求;
4.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高度的责任心;
5.职业目标明确,有决心和毅力进行艰苦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还在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的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科研助理岗: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药学、中药学、中医学。
3.应聘人员需为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人数:1名。
四、聘用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面议。
2.合同期限为录用当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项目验收结束,劳动合同随之终止。(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3.科研助理岗的劳务性报酬、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从该科研项目经费支出。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邮箱syjzxrjk@163.com;联系人:韦应;
联系电话:0775-2838928。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格式自定,附照片);
(2)附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
(3)报名表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打包后,命名“科研助理+毕业学校+姓名”发送至syjzxrjk@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采用面试或电话面谈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面试或面谈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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