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湘阴县纪委监委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岗位:执纪执法岗位
选调人数:6名(适合男性)
使用编制:行政编制
二、选调范围
湘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能经常加班加点且有奉献精神。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副科职及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
4.报考人员需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到诫勉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
5.与湘阴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流动调配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
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1.5:1方可组织实绩考核和面试,未达到比例,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中研究视情况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湘阴县纪委监委、湘阴县委组织部、湘阴县委编办、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实绩考核
对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后进行实绩考核。实绩考核主要综合报名对象学历、岗位经历、所获荣誉、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根据实绩考核得分排名,原则上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1.5的比例,则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形成考生综合成绩(实绩考核占50%、面试占50%)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另加毒检项目。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八)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调入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2.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730—2115650
监督举报电话:
湘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730—2115195
附件:1.湘阴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湘阴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湘阴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岗位类别 |
选调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专业、工作经验等 相关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政治面貌 |
湘阴县纪委监委 机关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
执纪执法类岗位 |
行政编制 |
6 |
适合 男性 |
年龄38周岁及以下( |
1.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能经常加班加点且有奉献精神。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副科职及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 3.报考人员需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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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中共党员 (含预备 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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