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公开遴选岗位
岗位1: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综合文字岗。
岗位2: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综合管理岗。
岗位3:台州市农机管理总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级科员)1名,综合文字岗。
岗位4:台州市畜牧兽医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级科员)1名,综合管理岗。
(三)资格条件要求
遴选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序号 | 岗位1: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文字岗 | 岗位2: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岗 | 岗位3:台州市农机管理总站综合文字岗 | 岗位4:台州市畜牧兽医所综合管理岗 |
1 | 专业不限,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 | 研究生专业要求:作物学类、园艺学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植物保护类、畜牧学类、兽医学类、生物学类、林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风景园林学类、农业工程类、农林经济管理类。 本科专业要求:植物生产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生物科学类、林学类、法学类、农业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专业不限,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 | 研究生专业要求:畜牧学类、兽医学类、生物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 本科专业要求:动物医学类、动物生产类、生物科学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法学类、农业经济管理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2 |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肯吃苦,能奉献,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 |||
3 | 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
5 | 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距离最近一次转任满1年。 | |||
6 | 县(市、区)新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在县(市、区)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本级机关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招录机关(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7 | 无《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等情形。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遴选。 |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日8:30至7月12日17:30。
2.报名要求: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报名者提交《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字上传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nyncjrsrcs@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遴选+岗位+姓名”字样,并来电确认)。
报名表下载地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zjtz.gov.cn)、台州市党建网(http://zzb.zjtz.gov.cn)。
三、公开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表等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足5:1的,则核减相应遴选岗位。
2.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进行复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根据总分名次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5.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确定拟遴选对象后,在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8595190。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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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zjtz.gov.cn/art/2022/7/1/art_1229050430_59060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