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参加高校人才网2024下半年博士人才全国巡回招聘会,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报名参会,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现场交流。
1. 参会场次
9月27日-西安站(地点:西安金莎国际酒店·7楼大宴会厅)
2. 报名通道:点击立即报名→
https://www.gaoxiaojob.com/a/1723773705?fromType=1&isNeedStep=2
本次招聘会不收取参会人才任何费用。
3. 活动咨询
添加微信:gzgxrcw15(小招)(报名后请务必添加客服微信,添加微信请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2024现场招聘会”,后续我们将邀请您加入活动交流群)
4. 入场方式
参会人才现场扫码并出示签到序列号,验收个人简历后凭序列号进场。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坐落于"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中国院士之乡——浙江省宁波市。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转制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约1200亩,初期建设总投资8.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9.04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齐全的教学、实验配套设施,建有各类高标准实验室55个。千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浙江大学,共享各类数字资源。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138万余册。
商学院前身为2001年创建的经济系和管理工程系,2006年4月成立经济与贸易学院、管理学院,2016年11月重组升格为商学院。学院现建有应用经济学与工商管理两大学科群,师生规模数量学校第一。致力于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区域一流商学院,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国际型商科人才。
目前,全院有教职工124人,其中专任教师91人,具有正高职称人数达到10人,占学院专任教师总人数的11%,副高人数达到27人,占学院专任教师总人数的29.67%;教师中有3个月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人数比例达到了40.66%;博士77人,占学院教师总人数的84.62%。
学院致力于推动商科数字化发展,下设金融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电子商务系、财务管理系与物流管理系,拥有宁波市金融研究院、宁波市电子商务研究院、宁波市旅游发展研究院、宁波改革研究院等;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等6个本科专业以及2个中英文授课专业(中美金融学、中美国际经济与贸易)。拥有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2个、浙江省国际化特色专业1个,宁波市重点专业1个,宁波市重点学科1个,学校重点特色专业4个,校级一流学科1个。
我们诚挚邀请海内外英才加盟我院,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教师岗位需求计划
岗位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岗位类型 | 学历、学位及 其他资格条件 |
E类人才 | 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供应链方向)、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数字经济方向) | 13人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三、博士后岗位需求表
单位 | 姓名 | 职称 | 研究方向 |
商学院 | 苗青 | 教授 | 企业管理、管理科学工程、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 |
鞠芳辉 | 教授 | 社会企业与社会创业 | |
林承亮 | 教授 | 世界经济 | |
李华敏 | 教授 | 乡村旅游地发展、旅游消费行为分析 | |
马翔 | 教授 | 产业金融与安全 | |
刘艳彬 | 教授 | 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或相近方向应用心理学)、碳标签制度设计与实施 |
博士后师资纳入学校人事管理范围,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比照校内事业在编同类人员对待,不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在站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后,可选择留校工作,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四、人才引进待遇
0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02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0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04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
人才类型 | 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含宁波市提供) | 科研启动费 | 薪酬 | |
顶尖人才 | 不低于1000万元 | 面议 | 年薪制面议 | |
特优人才 | 不低于360万元 | ≥60万元 | ||
学术领军人才 | 不低于240万元 | ≥40万元 | ||
拔尖人才 | 不低于155万元 | ≥20万元 | ||
高级人才 | E1类 | 不低于115万元 | 15万元 | 按照学校薪酬制度 执行 |
E2类 | 不低于110万元 | 10万元 | ||
E3类 | 不低于105万元 | 8万元 | ||
E4类 | 不低于100万元 | 5万元 |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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