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和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外勤工作,适应夜晚、周末、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
(五)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红城五金城13栋212室;
4.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嘉禾街合同制聘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张贴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有关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均可);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提交后不得更改,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面试由街道自行组织,街纪检办全程进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前往街道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通过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或街道有关编外人员薪酬福利文件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录用人员与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结束后,若街道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依次补录。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31004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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