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是国家首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改革试点县。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临床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性别 |
计划数 |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
最高年龄 |
专业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骨科医师 |
不限 |
2 |
本科 |
35周岁
(已完
|
本科: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 研究生:外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
2 |
外科医师 |
不限 |
2 |
本科 |
本科: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研究生:临床医学/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外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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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科医师 |
不限 |
2 |
本科 |
本科: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研究生:内科学/肿瘤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硕士/中西医结合临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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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医内科医师 |
不限 |
2 |
本科 |
本科:中医学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中医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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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病理科医师 |
不限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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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院前急救医师 |
不限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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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急诊外科医师 |
不限 |
2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
|
8 |
外 |
不限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与技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精神病史的人员;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有性侵未成年人、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截止日期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即可报名,报考岗位以招满为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工作日前往蓝山县中心医院南院人事政工科(门诊医技楼10楼1007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②网络报名:QQ邮箱2587896747@qq.com或微信号15211688012,应聘者需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件上传。
3.报名联系电话:彭老师15211688012王老师1397467536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人事政工科报名时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采取面试考核与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考核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设笔试,直接面试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实践技能考核: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安排到相应临床科室进行查房、查体和医患沟通等实践技能考核。实践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70分合格。
3.成绩合成:按面试考核成绩占5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若报考人数大于岗位所需人数,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所需人数,则面试考核与实践技能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考核和技能考核任何一项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增加毛发毒品检测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名单在医院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工作待遇
(一)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社会保障及福利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聘用人员为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未进行规培的,按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享受带薪规培和节假日福利。
六、奖励政策
(一)聘用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在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等方面,按医院《人才引进方案》规定的引进待遇,视具体情形享受5万-15万的人才专项津贴和住房补贴,奖励金额按月平均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二)凡享受医院引进待遇的,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如聘期未满8年则按未服务期限返还给医院。
(三)凡享受医院引进待遇的,参加蓝山县招才引智考试考核合格被正式录用的,从招才引智录用之日起,不再重复享受医院引进待遇。
七、其它事项
1.本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均报医院纪委备案。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蓝山县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蓝山县中心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anshan.gov.cn/lsxwjj/0300/202409/0e51ae3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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