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1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德保县监察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名额2名,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的身高在
6.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7.要求常住户籍为百色市(含各县、市、区);
8.有专业特长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或放宽条件
1.具备专业技能的;
2.从事过计算机管理工作、讲解员或纪检监察工作等的;
3.在之前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得到表彰的;
4.具有此条前三款的,可适当放宽报名年龄限制,身高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4.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
8.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2.报名地点。德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城关镇莲城大街26号)
3.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德保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打印。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证件照2张,个人《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德保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4.资格审查。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经审查合格,由聘用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聘用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聘用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六)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日常工作管理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从财政经费开支,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19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报名咨询电话:德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0776-3822042)
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件下载: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德保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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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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