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岭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温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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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民警、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以及见义勇为人员。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笔试、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方法确定招聘对象,择优录取。
(一)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温岭市公安局政治处422室
咨询电话:0576-86106869
报考须知: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一张,有岗位要求的需携带相应佐证材料,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二)笔试
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请于
(三)体能测试
完成笔试的考生请于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政治考察、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年人均保障为8.4万元(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有关通知,统一在“温岭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温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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