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学校对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编制外教学服务与管理事务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编制外教学服务与管理事务岗位人员,职数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敏感度高,保密意识强,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热爱高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者。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数据库/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有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且有工科背景优先者优先。
6.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三、待遇、考核及管理
按照《湖北工业大学编制外教学科研服务岗位人员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落实相关待遇、考核及管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学科研服务岗位人员登记表》(附件下载)发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姓名)。报名截止日期:
2.笔试、面试考核
2024年9月下旬通知考核。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体检与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4.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综合考察情况,由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人事处初定拟聘用的编制外教学科研服务与管理事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1.E_mail:(点击查看)
2.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27-59750113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管理事务岗位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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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dean.hbut.edu.cn/info/1115/40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