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人(详见《2022年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四)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
(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笔试考务费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免冠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符合加分条件信息”栏目进行选择标注。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相应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缴费日期结束后于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一张卷。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等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不累加享受。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并按照有关说明要求如实提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详见有关说明项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视情况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考生须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名额,经认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同一岗位顺延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确认。符合加分政策人员,考生本人需于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2年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承诺书》(附件3);
3、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4、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5、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
(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现场资格确认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1份;
④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⑤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1份,在
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另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诚信承诺书》(附件7);
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龄放宽的报考人员)。
(三)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四)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报考人员须每天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七)报考人员须从报名成功后即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
凡有考生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将及时在大庆市政府官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46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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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附件:
1.《2022年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现场资格确认表》
3.《2022年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承诺书》
4.《2022年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监测卡》
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6.《同意报考证明》
7.《诚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大庆市生态环境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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