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利用退休教师的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县镇和农村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4号)有关要求,202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讲学。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常驻我县县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优秀退休教师。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3.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
4.身体健康,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5.普通话合格,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6.年龄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下同,
7.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8.无需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三、岗位职责
按照“岗位需求、人岗适宜”的原则,招募的退休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以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服务,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根据需求,可连续聘为讲学教师。各学校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和定远县银龄讲课计划申请表前往定远县教体局3楼312室人师股报名。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退休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服务期间的讲学经费为2万元/人/年,所需经费从上级补助经费中列支。
2.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退休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期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协议。
七、其他说明
1.县教体局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需求情况,协商安排工作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招募计划时,依次按照报名人员职称高低(职称高者优秀)、学历高低(学历高者优先)、职称取得时间先后(职称取得时间早者优先)确定招募对象。
2.联系电话:0550-4998831。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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