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法治政府的推动作用,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5名
(二)县乡两级政协委员5名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5名
(四)工商联企业代表3名
(五)党校老师3名
(六)政府法律顾问2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五)年满二十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应当在县政府及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织下开展监督工作;
(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州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的政策;
(三)监督全县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四)应邀参加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座谈研讨及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等活动;
(五)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参与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七)监督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不当执法的线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参与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程序
(一)申报阶段
本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开展。
1.个人自荐。有意向者请扫码填写《班玛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见附件),报名需附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照2张,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发送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邮箱:bm8322028@163.com,也可到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二楼207室)现场报名。
2.单位推荐。县直机关各单位向依法治县办发函推荐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且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拟推荐人员需扫码填写《班玛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见附件),同时附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照2张,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报至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二楼207室)。
申报阶段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查阶段
依法治县办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七个工作日向社会公示。
(三)聘用阶段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证书,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需要继续聘任的,按照程序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依法治县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资报酬,县司法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班玛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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