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澄江市公证处,系澄江市司法局举办并经澄江市事业单位管理局登记设立,依法履行公证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或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刑事犯罪记录;
(五)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能够独立承担接待、咨询、草拟法律文书等事务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1名。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澄江市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执行。
1.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
2.转正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者,工资36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3.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累计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招聘到需求人才。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澄江市环城西路81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揽秀园宜良烤鸭对面人力资源中心)。
4.网络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的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QCZP2023@163.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网上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5.考生报名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一张报名,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需提交并如实填写《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交报名处(详见附件),并关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或邮箱通知。
附件1: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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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联系电话:0877-6688273
7.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纳报名考试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组织面试(占比1:2)
1.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2.面试时间:
3.面试地点:澄江市龙润园12幢裙楼双创中心二楼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按拟招聘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等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替补
1.当出现报考者体检或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录用的情况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若有人员离职,可以从本次招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人员管理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并与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3.人员管理:云南省澄江市公证处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报考通知信息,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并在报名表后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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