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工作,玛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补录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补录工作人员10名,其中:女6名,男4名。
二、补录范围和条件
(一)补录范围
本次补录面向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补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公文写作及计算机操作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稳定活动的;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有犯罪或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三、补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玛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个人获得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3.如发现报考人员与补录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4.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能力流畅,不得有纹身和体外明显伤痕。
四、考试
1.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总分100分(技能测试40分、面试6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照招用计划1:1的原则按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2.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玛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地点和时间电话通知)。
3.参加技能测试、面试的补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六、体检及签订合同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一份)。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档案、假证明、假信息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体检及未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参加考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补录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办公室电话0941-6122520
三木旦133894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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