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高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18个科研机构和4所直属附属医院,还建有8所校政合作医院,以及适应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实践需要的3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校外实践基地。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党政管理类辅导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党政管理类辅导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6.中共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共分两部分。
1.第一部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一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2.第二部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第二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第一部分×50%+第二部分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第二部分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官网招聘信息(https://www.gzucm.edu.cn/zpzb/gkzp.ht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2.本公告关于成绩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6038(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8762(纪检监察室)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党政管理类辅导员岗位表.xlsx
广州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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