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2024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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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须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在19959122004911期间出生)。其中,本科学历的,年龄上限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93912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公安院校毕业生,有1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年龄上限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8912及以后出生)。个别特殊技能岗位对年龄要求放宽的,以岗位表记载为准。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者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福利待遇

新聘用的辅警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根据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转正后全年薪资6万元以上(包含五险一金,上不封顶),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同时,单位为辅警每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可加入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调剂择岗、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2623:59截止。

报名方式:请考生自行登录“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jinjiang.gov.cn/ztzl/jjgazl/)或“晋江公安”“晋江公安青年”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晋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下列个人材料扫描或拍照汇总到以“本人名字命名”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发送至754580634@qq.com邮箱,逾期报名的不予采纳。

个人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证的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如: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报考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

5.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须提供佐证材料,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6.考生是泉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的,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有1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劳务合同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参加公安工作起止时间)。

(二)报名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邮件后,我局将及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邮件告知考生;审查不合格的,也将在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考生。考生在报名之后应及时关注邮箱来信或者手机来电,报名后3个工作日仍未收到来信或来电的,请主动来电确认,以免错过报名结果反馈信息。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

部分岗位对所学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5)作为审核判定依据。

(三)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待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必须明确本人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测试项目和标准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跑”“女子800跑”,报考“巡特警大队”岗位的,还需加测“引体向上”。测试标准如下: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1993912(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3911(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2.实施规则

1)男子1000跑(女子800跑)

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受测试者按组别进行测试。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测试时,受测试者出发时不得抢跑;出发时脚不得踩线;途中跑时不得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2)引体向上

组测方法:计数员、安全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照分组进行测试。要求杠下有安全员站在受测试者的侧后位置,做好保护工作。受测试者一律采取正握杠,双手开度与肩同宽或略宽于肩,直臂悬垂起始,发力上拉身体至下颌过杠视为完成1次。

(四)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笔试考试大纲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附件3)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附件4)。

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加5分,但不重复加分。

(五)面试和心理测试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同步进行心理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六)考试总成绩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且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调剂择岗

面试环节结束后,组织调剂择岗。若因面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招考人数造成岗位空缺,从所有面试合格但排名在所报考岗位招收人数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择岗(考生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参加调剂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空缺岗位被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调剂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或者因可选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调剂择岗只进行一轮。

调剂择岗启动之后,若因考生弃权、后续环节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政审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政审环节人选。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九)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十)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晋江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

3.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4.“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或“晋江公安”“晋江公安青年”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晋江市公安局政工室0595-85684002(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5:00-18:00)。

5.本公告由晋江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1:晋江市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晋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doc

附件4: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doc

附件5: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

晋江市公安局

202491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g_gIBwdmzeEFy4x_P8AT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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