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鞍山市立山区国资局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副总经理,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及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党龄一年以上);具备3年以上同等岗位工作经验(有招商工作经验优先);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与良好的职业操守;年龄满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1、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或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资待遇
岗位:面议,缴纳“五险”(试用期薪资为转正工资的80%)。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包含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135号,立山大悦城斜对面)
4、报名材料:
(1)《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并粘贴一寸白底彩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扫描);
(3)户口本公安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1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除报名表粘贴外);
(6)《报考承诺书》(附件2)(下载填写);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材料顺序分别装订。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于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5、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部门联络,因个人原因,没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公司以电话方式反馈考生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六、考试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采用《职业能力测试》+《申论》题型相结合,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笔试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请关注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末位成绩并列者,则计算所有面试考官平均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及体检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政审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参考事业单位录用的标准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将面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与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或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劳动合同将视为乙方成为甲方员工的前提条件。
(应聘者需在签订合同前处理好与上一家单位的劳动关系,如因未处理好与上一家单位劳动关系问题而影响合同签订的,责任自负。)
3、聘用后根据企业岗位需求,服从企业的岗位调整。
十一、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2360000转8012(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附件1:《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409/0172619526995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