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全县陆地面积3528.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20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结构,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助推惠东高质量发展,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才共18名,详见《惠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为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要求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
8.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或境外留学人员(非在职)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报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
9.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10.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惠东县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未满3年的;
8.惠东县在编在职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及相应保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严格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于
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确认。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
(四)打印准考证。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
(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部分,行政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申论则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依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职称岗位的考生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国外和港澳高校毕业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实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合格分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县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按招聘岗位,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期间,除报考公务员及在本县事业单位间交流外,不得以交流、借调等方式调离本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逾期不办理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咨询方式
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52-8161369
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附件:
1.惠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uidong.gov.cn/hdxwz/zwgk/tzgg/content/post_5355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