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对象
详见附件1《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男性身高
4.台州本地户籍,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9月至1988年9月期间出生);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学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取。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125办公室(台州湾新区滨八路1号)。
3、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①报考者自行下载《警务辅助人员招考报名表》,信息填写完整后正反打印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③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⑤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
⑥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
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咨询电话:0576-88865059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采用100分制,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20分钟。心理素质测评项目测试职业心理能力,为合格制,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通过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文职岗按笔试成绩排名1:5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勤务岗按笔试成绩排名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若入围体能测试人数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如果招聘岗位有空缺,符合入围要求的比例外考生,愿意服从分配的可以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其本人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了解其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台州湾新区公安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
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若有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按照各个岗位名次高低依次递补,按招录程序、规定要求办理招录手续。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正式聘用后人均年收入约9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6-88865071。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招考报名表
台州湾新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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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17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