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成都市2024“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成都高新区疾控中心检验技师 |
3人 |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较高的知识或技能;
2.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专业要求: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学专业;
5.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6.年龄要求:
7.应聘人员须在
8.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的;
9.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流程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目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四川大学场次:
(2)华中科技大学场次:
若后续有其余场次安排将在相关高校就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因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公告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证明(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寸彩色证件照等相关个人材料。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现场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考核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考核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开考。
(四)签约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试用期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应聘人员按单位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不报到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事项提醒
招聘期间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按要求参加签约、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递补)。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8-85184187
监督电话:028-85339212
附件: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4-09/13/conten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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