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教育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非在职人员。必须在
2.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引进教育方面高层次人才23名,其中,邻水中学10名、邻水县第二中学6名、邻水县职业中学7名。具体要求详见《邻水县2024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三)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科阶段也应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六)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七)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报考。
四、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期间即可到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锦云大厦七楼人事股704室)报名,截止时间为
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表(1寸免冠近照扫描在表上),以及个人详细简历(自荐材料),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电子档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应邮箱地址,截止时间为
(二)资格审查。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会同中共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及时电话或现场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为:
(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凡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若某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无合适人员的情况,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及学校协商一致,按照相关规定,报经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将该岗位未使用的名额调剂到《邻水县2024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中的其他岗位,并择优引进人选。
(五)体检考察。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由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报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一次,并向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三)引进人才在邻水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前5年工作期间,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并据实提供租房补助,标准为:具有
若引进人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安家补助、当年度已领取的生活补助和当年度已领取的租房补助并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解除聘用关系,取消事业编制身份。
(四)引进人才享有配偶优先安置及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政策。
六、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lsxjktjrsg@126.com,电话:0826-3222151(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6-3229896(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8865691(中共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它未尽事宜由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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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scls.gov.cn/lsxrmzf/rszkxx/pc/content/content_1834819620007112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