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非编合同制医疗助理岗工作人员2名。
一、医疗助理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医疗助理岗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医院行风监督投诉信访工作。承担医疗投诉、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协助完成患者满意度调查及医患沟通、投诉处理培训和医疗防范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学历条件:大专或大学本科学历(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二)毕业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资格条件:
1.45周岁以下(
2.具有医疗行风监督信访工作经验。
三、应聘方式
如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
报名时需提供《贵州省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当场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线下考核采取非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考察确定是否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926200
医院网站:www.gz5055.com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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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gz5055.com/hr_notice/2024/0dNW9ve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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